关于第69821282号“商道融绿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3]第0000358057号
申请人:北京商道融绿咨询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亚佳智产(北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9821282号“商道融绿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42006187号“盛冠SHENG GUAN及图”商标在显著识别文字、呼叫等方面尚可区分,共存于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不致引起消费者混淆误认,未构成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融资服务等全部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附商标图样:
第69821282号“商道融绿及图”如下:
合议组成员:王鹏
徐杭
乔烨宏
202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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