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成功案例 > 关于第23139259号第32类"LING FOOD"注册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的决定

关于第23139259号第32类"LING FOOD"注册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的决定

时间:2023-03-30   来源:亚佳智产

 关于第23139259号第32类"LING FOOD"注册商标

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的决定

商标撤三字[2023]第W015906号

 

刘红伟:

深圳领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刘红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以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为由,委托亚佳智产(北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于2022年05月30日向我局申请撤销深圳领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第23139259号第32类“LING FOOD”商标在“果汁”等全部核定使用商品上的注册。经审查,我局予以受理,并通知深圳领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在收到我局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向我局提交其在2019年05月30日至2022年05月29日期间使用该商标的证据材料。

深圳领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在指定期限内未向我局提交其使用第23139259号第32类“LING FOOD”商标的证据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的规定,我局决定:撤销第23139259号第32类“LING FOOD”商标,原第23139259号《商标注册证》作废,并予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商标注册人深圳领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如对我局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审。

 

 

附商标图样:

 

第23139259号第32类"LING FOOD"如下:

 

 

2023年02月24日

 


下一篇:关于第63653200号“斯福莱”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上一篇:第55351623号“魔添”商标准予注册的决定

推荐服务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