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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16881415号第42类"瑞楚生物REBIO"注册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的决定

时间:2022-08-24   来源:亚佳智产

关于第16881415号第42类"瑞楚生物REBIO"注册商标

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的决定

 

商标撤三字[2022]第Y024590号

 

仁恩生技公司:

上海瑞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仁恩生技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以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为由,委托北京铸成联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于2022年01月29日向我局申请撤销上海瑞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第16881415号第42类“瑞楚生物REBIO”商标在“技术研究”等全部核定使用服务上的注册。经审查,我局予以受理,并通知上海瑞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收到我局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向我局提交其在2019年01月29日至2022年01月28日期间使用该商标的证据材料。

上海瑞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亚佳智产(北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在指定期限内向我局提交了相关证据材料。经审查我局认为,上海瑞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服务合同及发票、官网截图、办公大楼图片等证据可以证明注册人于指定的三年期间内在“技术研究、生物学研究”等核定服务上使用了该注册商标,与其相类似服务上的注册予以维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的规定,我局决定:驳回仁恩生技公司的撤销申请,第16881415号第42类“瑞楚生物REBIO”注册商标不予撤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撤销申请人仁恩生技公司如对我局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审。

 

 

附商标图样:

第16881415号"瑞楚生物REBIO"商标如下:

 

 

 

2022年08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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