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28794251号“未来家园”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19]第0000149449号
申请人:湖北未来家园高科技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亚佳智产(北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28794251号“未来家园”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8148125号商标因连续三年停止使用一已被撒销,该撒销决定现已生效,撤销公告刊登在2019年5月13日第1647期《商标公告》上,该商标已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初步审定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附商标图样:
第28794251号“未来家园”商标 如下:
引证商标:第8148125号“FUTUREHOME未来家”商标 如下:
独任审查员:高源
2019年07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