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50686522号“IPKN”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2]第0000074681号
申请人:依内尔化妆品株式会社
委托代理人:亚佳智产(北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50686522号“IPKN”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 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引证的第6447900号商标因专用期限已满未续 展,已丧失专用权。驳回决定引证的第14220672号商标因连续三年停止使 用,已被撤销注册,现决定已生效。据此,申请商标与之已不存在权利冲 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附商标图样:
第50686522号“IPKN”商标如下:
引证商标 第6447900号商标:
独任审查员: 张会
2022年03月09日
推荐文章:
相关文章:
主办:北京亚佳智产顾问团队
© 2005-2015 亚佳智产(IP1982.COM) 版权所有 网站备案号:京ICP备160051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