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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41600520号第41类"小树德"注册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的决定

时间:2024-04-01   来源:亚佳智产

关于第41600520号第41类"小树德"注册商标

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的决定

 

商标撤三字[2024]第Y010645号

 

甄草堂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石家庄树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甄草堂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以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为由,委托北京迅诚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08月24日向我局申请撤销石家庄树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第41600520号第41类“小树德”商标在“培训”等全部核定使用服务上的注册。经审查,我局予以受理,并通知石家庄树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收到我局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向我局提交其在2020年08月24日至2023年08月23日期间使用该商标的证据材料。

石家庄树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委托亚佳智产(北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在指定期限内向我局提交了相关证据材料。经审查我局认为,石家庄树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技术服务合同及发票、培训会图片、培训课件截图等证据可以证明注册人于指定的三年期间内在“培训”等核定服务上使用了该注册商标,与其属同一种或相类似服务上的注册予以维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的规定,我局决定:驳回甄草堂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撤销申请,第41600520号第41类“小树德”注册商标不予撤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撤销申请人甄草堂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如对我局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审。

 

 

附商标图样:

第41600520号第41类"小树德"如下:

 

2024年0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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