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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24240452号第18类"周游记.为客多WEEKTOUR"注册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的决定

时间:2023-06-01   来源:亚佳智产

 关于第24240452号第18类"周游记.为客多WEEKTOUR"注册

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的决定

 

商标撤三字[2023]第Y015377号

 

刘红伟:

温州周游记户外拓展有限公司:

 

刘红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以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为由,委托亚佳智产(北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于2022年09月30日向我局申请撤销温州周游记户外拓展有限公司第24240452号第18类“周游记.为客多WEEKTOUR”商标在“毛皮”等全部核定使用商品上的注册。经审查,我局予以受理,并通知温州周游记户外拓展有限公司在收到我局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向我局提交其在2019年09月30日至2022年09月29日期间使用该商标的证据材料。

温州周游记户外拓展有限公司委托北京尤为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在指定期限内向我局提交了相关证据材料。经审查我局认为,温州周游记户外拓展有限公司提供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视频制作协议及发票、各平台官方宣传账号截图、技术服务费发票、平台发布截图、粉丝构成分析、办公场所照片、组织活动的相关照片、官网截图及域名证书、公众号信息、宣传彩页、员工名片、部分媒体报道、广告截图及广告合同、朋友圈截图、招聘信息、关联企业信息、雨伞照片、购雨伞合同及发票等证据不能证明注册人于指定的三年期间内在“毛皮”等核定商品上使用了该注册商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的规定,我局决定:撤销第24240452号第18类“周游记.为客多WEEKTOUR”注册商标,原第24240452号《商标注册证》作废,并予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商标注册人温州周游记户外拓展有限公司如对我局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审。

 

 

附商标图样:

第24240452号第18类"周游记.为客多WEEKTOUR"如下:

 

 

2023年0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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