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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62692019号“锡林努尔”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3-03-30   来源:亚佳智产

 关于第62692019号“锡林努尔”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3]第0000039840号

 

申请人:乌云毕力格

委托代理人:亚佳智产(北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2692019号“锡林努尔”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引证的第13400071号“锡林格尔”商标因”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原因,经商标撤销程序被我局依法予以撤销,撤销公告刊登在第1815期《商标公告》上,故其与申请商标之间的权利冲突现已不存在。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附商标图样:

第62692019号“锡林努尔”如下:

引证商标第13400071号商标:
 

 

 

 

 

 

 

独任审查员:刘畅

2023年0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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