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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14199244号第9类"ULTRALAB"注册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的决定

时间:2023-01-16   来源:亚佳智产

关于第14199244号第9类"ULTRALAB"注册商标

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的决定

 

商标撤三字[2022]第Y042680号

 

昆山康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西安坤隆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

 

昆山康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以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为由,委托北京远智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于2022年08月15日向我局申请撤销西安坤隆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第14199244号第9类“ULTRALAB”商标在“笔记本电脑”等全部核定使用商品上的注册。经审查,我局予以受理,并通知西安坤隆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在收到我局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向我局提交其在2019年08月15日至2022年08月14日期间使用该商标的证据材料。

西安坤隆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委托亚佳智产(北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在指定期限内向我局提交了相关证据材料。经审查我局认为,西安坤隆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中关村在线服务合同及发票、广告服务合同及发票、销售合同、转账截图及发票等证据可以证明注册人于指定的三年期间内在“计算机软件 (已录制)”等核定商品上使用了该注册商标,与其属同一种或相类似商品上的注册均予以维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的规定,我局决定:驳回昆山康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撤销申请,第14199244号第9类“ULTRALAB”注册商标不予撤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撤销申请人昆山康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如对我局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审。

 

 

附商标图样:

第14199244号第9类"ULTRALAB"如下:

 

 

2022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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