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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10878137号第32类"董先生MR DONG"注册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的决定

时间:2022-03-04   来源:亚佳智产

 关于第10878137号第32类"董先生MR DONG"注册

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的决定

 

 商标撤三字[2022]第W002091号


彭龙:

上海青迈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彭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以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为由,委托亚佳智产(北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于2021年07月15日向我局申请撤销上海青迈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第10878137号第32“董先生MR DONG”商标在“啤酒”等全部核定使用商品上的注册。经审查,我局予以受理,并通知上海青迈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在收到我局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向我局提交其在2018年07月15日至2021年07月14日期间使用该商标的证据材料。

 

上海青迈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在指定期限内未向我局提交其使用第10878137号32“董先生MR DONG”商标的证据材料。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的规定,我局决定:撤销第10878137号第32“董先生MR DONG”商标,原第10878137号《商标注册证》作废,并予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商标注册人上海青迈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如对我局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审。

 

 

附商标图样: 

第10878137号“董先生MR DONG”商标如下:

 

 

 

 

2022年0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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