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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49218970号“SUMMERLAND”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1]第0000360189号 申请

时间:2022-02-25   来源:亚佳智产

 关于第49218970SUMMERLAND”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1]第0000360189号

 

申请人上海薇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亚佳智产(北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49218970号“SUMMERLAND”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7521957号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因连续三年停止使用,已被依法予以撤销撤销决定书业已生效其已不构成申请商标的在先商标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附商标图样:

第49218970号“SUMMERLAND”商标如下:

 

引证商标 第17521957号商标:

 

 

 

独任审查员:张福伦

 

2021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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