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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 12915838号第 18类"HARDGRAFT"注册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的决定

时间:2022-02-25   来源:亚佳智产

 

关于第 12915838号第 18类"HARDGRAFT"注册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的决定

 

商标撤三字[2021] Y036993号

 

南平市建阳区金缘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海迪格菲(东莞) 时装有限公司:

 

南平市建阳区金缘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 九条的规定,以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为由,委托北京鑫彭知识产权代理有 限公司于2021年03月22日向我局申请撤销海迪格菲(东莞) 时装有限公司第12915838号第18类"HARDGRAFT"商标在"动物皮"等全部核定使用商品上的注册。经审查,我局予以受理,并通知海迪格菲(东莞)时装有限公司在收到我局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向我局提交其在2018年03月22日至2021年03月21日期间使用该商标的证据材料。

 

海迪格菲东莞时装有限公司委托亚佳智产(北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在指定期限内向我局提交了相关证据材料.我局经审查认为,海迪格菲(东莞)时装有限公司提供的商标使用证据有效,南平市建阳区金缘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申请撤销理由不能成立。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的规定,我局决定:驳回南平市建阳区金缘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的撤销申请,第12915838号第18类"HARDGRAFT"注册商标不予撤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撤销申请人南平市建阳区金缘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如对我局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审。

 

附商标图样:

第12915838号“HARDGRAFT”商标如下:

 

 

 

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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