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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43714341号“飘悦芳林 PUREFORET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1-07-02   来源:亚佳智产

 关于第43714341号“飘悦芳林 PUREFORET及图”

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330285号

 

 

申请人:株式会社爱可可馨

委托代理人:亚佳智产(北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部分驳回其第43714341号“飘悦芳林  PUREFORET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3696209号商标经我局审理作出的商评字[2020]第0000184603号撤销复审决定书予以撤销,该裁定现已生效,撤销公告刊登在2020年12月13日第1723期《商标公告》上,其已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初步审定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附商标图样:

 第43714341号“飘悦芳林  PUREFORET及图”商标  如下:
 

 
引证商标:第13696209号商标   如下:

 

 

 

独任审查员: 高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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