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29994469号“万标WANBIAO"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19]第0000088016号
申请人:四川万标建设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亚佳智产(北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29994469号“万标WANBIAO"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第3860142号商标、第9225778号商标尚可区分,未构成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马健婕
胡钊铭
曲红阳
2019年0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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