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21483814号“AESA及图”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18]第0000041046号
申请人:义乌广沛贸易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亚佳智产(北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1483814号“AESA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我委认为,申请商标由英文“AESA ”“AGROPECUARIA ECOLOGICA SIERRA DE ALCARAZ”及图构成,与商标局引证的第19472723号图形商标在整体外观、呼叫等方面具有较大差异,未构成使用在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委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由我委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
合议组成员:徐鲁寅
汤茜
王珊
2018年0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