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台湾现行商标法规主要基于2011年6月29日公布的《商标法》。
2、“台湾行政院经济部智慧财产局“;统一负责管理商标事务,官方语言为汉语。
3、台湾地区商标注册采用“申请在先”原则,但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在先使用”主张商标权。
4、台湾既不是马德里议定书成员国,也不是也不是马德里协定成员国。申请台湾商标有单一注册途径。台湾不采用国际尼斯分类,有自己的分类
1、先查询,查询免费;
2、受理时限:14-19天内;
3、注册时限:12个月左右;
4、公告期限:自公告日起3个月
1.商标图样;
2.类别及具体商品项目,包含20个商品,超过20个,每个增加400元人民币费用;
3.申请人名义及地址;
4.委托书(签字盖章);
5.若声明优先权的,需提供优先权证明文件。
问:在台湾地区注册商标有效期是多长时间呢?
答:台湾商标注册后10年有效,有效期自注册日开始起算。
问:续展期要花费多长时间呢?
问:到期日前6个月;续展有效期10年。
问: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商标注册后的撤销申请呢?
答:一般可根据《台湾商标法》下述两个条款提出:
1.依据第五十七条提撤销:违反商标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六十五条;
2.依据第六十三条提废止:
(1)自行变换商标,使相关消费者混淆误认;
(2)无正当理由,商标注册后连续3年未在当地实际使用;
(3)违反商标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4)成为通用名称或形状;
(5)商标实际使用可能导致公众对商品/服务的性质、品质和产地产生误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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