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全国优秀商标代理组织,专业的知识产权律师团队!
可靠:资深律师代理经验丰富,成功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十个百分点!
省心:专业律师进行驳回复审案件分析,撰写和证据收集组织,全程跟进!
及时:电话、短信、邮件即时推送相关官文及进展信息!
服务:专业商标顾问7*24小时行一对一服务!
【1】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材料
【2】登记机构核查接收材料
【3】通知缴费
【4】申请人缴纳登记费用
【5】登记机构受理申请
【6】审查
【7】制作发放登记证书
【8】公告
办理时限:
1 自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
2 需要补正材料的,申请人自接到补正通知书后60日内完成补正,登记机构自收到符合要求的补正材料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
1 著作权合同备案申请表;
2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 申请备案的著作权转让或许可使用合同或协议;
4 合同中涉及的作品样本;
5 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代理人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书;
6 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7 著作权与相关权利归属证明材料。
1. 哪些情况可以申请著作权合同备案?
著作权人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作品的著作权,与受让方或被许可方签订著作权转让合同、著作权专有许可使用合同或非专有许可使用合同的,可以申请著作权合同备案。目前,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登记机关对著作权合同约定转让或许可的权利内容进行登记。
2. 为什么要申请著作权合同备案?
通过著作权合同备案,可以更加明确合同双方约定的内容,预防著作权纠纷,减少作品使用的交易成本和降低交易风险,避免侵权纠纷的发生,并能帮助权利人有效追究侵权人的侵权责任。
3. 什么是著作权的转让?
著作权的转让,是指著作权中财产权的转让,包括全部转让和部分转让。著作权的全部转让,是指著作权人将著作权中的一切财产权利转让给他人;著作权的部分转让,是指著作权人将著作权中的一项或几项权利转让给他人,著作权人仍享有未转让的著作财产权。
4.著作权转让或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有哪些?
著作权转让或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
5. 著作权专有许可使用与非专有许可使用有什么区别?
著作权许可使用的权利分为专有使用权和非专有使用权两种。专有使用权是指著作权人授予合同另一方当事人享有的以某种特定方式专有使用其作品的权利,该使用人对作品享有独占和排他的使用权,著作权人不得再授权第三人使用。非专有使用权是指著作权人将其作品授权另一方当事人以某种特定使用方式,非专有的使用其作品。《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23条规定:“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但是报社、期刊社刊登作品除外。”
6. 如何申请著作权合同备案?
申请者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的网站上注册并登陆,在线或下载填写著作权合同备案申请表(详见“填表说明”)。将申请表与其他须提交的材料一起邮寄或到登记大厅办理,受理、审查通过后,取得登记证书(详见“申办流程”)。
7.著作权合同备案的办理时限有多长?
自登记机构受理备案申请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需要补正材料的申请,自登记机构收到补正材料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
8.如何查询著作权合同备案相关信息?
著作权合同备案申请人、其他社会公众、司法机关、行政管理机关等均可以申请查询著作权合同备案的相关信息。申请人和社会公众查询应缴纳费用:每件200元。
申请人申请查询:应提交查询申请书,写明需查询的合同备案涉及的作品名称、查询理由、查询内容;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公众申请查询:应提交材料同于申请人查询所提交材料。但其可查询内容限于查看合同备案的基本信息和登记证书的真伪。
司法机关、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查询:出示查询公函即可。公函中应写明需查询的合同备案涉及的作品名称和查询内容。
主办:北京亚佳智产顾问团队
© 2005-2015 亚佳智产(IP1982.COM) 版权所有 网站备案号:京ICP备160051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