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现行商标法规主要基于2011年1月1日生效的《商标法》。
2、“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知识产权局”统一负责管理商标事务,官方语言为波斯尼亚语、塞尔维亚语、克罗地亚语。
3、
4、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是《巴黎公约》、《尼斯协定》、《内罗毕条约》、《商标法条约》、《新加坡条约》和《维也纳协定》等国际知识产权条约的缔约国;是《马德里协定》及《马德里议定书》成员国,故商标注册可通过“单国注册”或“马德里国际注册”的方式办理。
1、先查询,查询收费;
2、受理时间:2周左右;
3、注册时间:12~24个月;
4、公告期限: 自公告日起3个月。
1、 商标图样;
2、 具体类别及商品、服务项目;
3、申请人名义及地址;
4、委托书。
1、在该国注册商标有效期是多久?
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商标注册后10年有效。有效期自申请日起算。
2、续展需要花费多长时间呢?
到期日前12个月内可以办理续展,宽展期6个月;续展有效期10年。
3、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商标注册后的无效或撤销申请?
一般可根据《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商标法》下述条款提出:
(1)第六十六条:商标有效期届满未进行续展;
(2)第六十八条:注册时违反商标法规的;
商标无效申请可向知识产权局提出,在现行审查条件下,一般需耗时1~2年。被申请人一般可提供如下证据材料应对他人以“未使用”为由提出的撤销申请:
发票、包装、装潢、书面声明、产品目录、标签、市场调查结果、营业额证据、广告、报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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