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丹麦现行商标法规主要基于2012年1月24日生效的《商标法》。
2、“丹麦专利商标局”统一负责管理商标事务,官方语言为丹麦语。
3、丹麦商标注册采用“申请在先”原则,但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在先使用”主张商标权。
4、 丹麦是《TRIPs协议》、《巴黎公约》、《尼斯协定》、《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维也纳协定》等国际知识产权条约的缔约国;丹麦是《马德里议定书》成员国,也是欧盟成员国,故商标注册可通过“单国注册”、“欧盟注册”或“马德里国际注册”的方式办理。
1、先查询,查询收费;
2、受理时间:1个月左右;
3、注册时间:1年左右;
4、公告期限:自公告日起2个月。
1、 商标图样;
2、类别及具体商品项目;
3、 申请人名义及地址;
4、委托书;
5、若声明优先权的,需提供优先权证明文件。
1、在丹麦商标注册有效期是多久?
丹麦商标注册后10年有效,有效期自申请日起算。
2、续展需要花费多长时间呢?
到期日前6个月内可以办理续展,宽展期6个月;续展有效期10年。
3、收到了商标注册证就代表该商标已经在丹麦注册成功了吗?
丹麦实行先颁发注册证再公告的程序,公告期内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商标才正式注册。因此,即使收到了商标注册证也不代表该商标已经在丹麦注册成功。
主办:北京亚佳智产顾问团队
© 2005-2015 亚佳智产(IP1982.COM) 版权所有 网站备案号:京ICP备160051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