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墨西哥现行商标法规主要基于1991年6月27日生效的《工业产权法》。
2、“墨西哥工业产权局”负责管理商标事务,官方语言为西班牙语。
3、墨西哥商标注册采用“申请在先”原则。
4、墨西哥是《巴黎公约》、《尼斯协定》、《WIPO公约》和《马德里议定书》等国际知识产权条约的缔约国;是《马德里议定书》成员国,故商标注册可通过“单国注册”或“马德里国际注册”的方式办理。
1、商标图样;
2、具体类别及商品、服务项目;
3、申请人名义及地址;
4、委托书(委托书原件需邮寄至我公司);
5、若声明优先权的,需提供优先权证明文件及对应的翻译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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