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56739281号“Stars In Legend”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2]第0000049621号
申请人:巨星文创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亚佳智产(北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56739281号“Stars In Legend”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截至本案审理时,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0030088号“星空传奇STAR LEGEND及图”商标已因连续三年停止使用被撤销(见第1778期《商标撤销公告》),不再构成在先商标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附商标图样:
第56739281号“Stars In Legend”商标如下:
引证商标 第10030088号商标:
独任审查员:刘婷
2022年0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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