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消费者越来越重视品牌的办理时,企业也开始越来越明白商标是保护市场的一种重要法律手段,然而,现在注册商标的难度越来越大。由于各种原因,商标被驳回的情况变得非常常见,商标局驳回的理由也可以说是五花八门,对于商标是否应该进行复审,从而进一步争取商标专用权,还是选择放弃,似乎在商标驳回时,各代理机构的建议也是五花八门,各说纷纭,听着都挺有道理呀?
那到底复审不复审,听谁的呢?采纳谁的意见呢?我们可以就这个事儿,来简单聊几句。
首先,我们要了解,为什么商标会被驳回?商标被驳回基本由于以下的原因:
1.商标资源稀缺
根据商标局与商评委发布的《2017年中国商标品牌战略》的统计,五年来,我国商标申请量1584.6万件,占全球申请总量的58.2% ;核准注册量935.4万件,占总量的55%。我国有效商标注册量连续16年位居世界第一。因此,我国的商标申请量是非常大的,由于近似商标的问题,含义或排列组合相近的文字商标要被排除,即便加上图形、数字或字母,能用的资源也很有限。所以,不同企业之间的商标申请发生冲突的概率也越来越大。
2.违反强制规定
申请注册商标驳回的原因比较常见的是:违反了商标法的禁止注册和禁止使用条款;
比如商标中含有国家的名称,但这种情况也有能复审成功的,比如我司就成功代理波兰的企业获得“NATURAL PLAND”的授权(含义是自然波兰的意思);这种原因下能复审的情况更加依赖于相关的证据。
3.盲查期导致的近似商标被驳回
由于商标局不可能将当天所有的申请注册商标录入系统,能查到的数据一般都是3个月以前的,因此存在一定的盲查期。此种情况下,后申请的商标会被驳回。
注:盲查期也常被称为查询空白期。
4.商标查询不利导致近似商标被驳回
由于商标申请人没有办法详尽查询近似商标的所有内容,不免有遗漏的现象发生,不能被排除的近似商标在申请时会被商标局驳回。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真的只是审查员认为近似,相关消费者都不会导致混淆的。通常这种情况下能否复审,争议最大,关于商标到底近似不近似,如果问十家代理公司,通常都会说不近似,能复审。小编就想起一句话,真理掌握在少数人手中。不过有一部分案件,是可以辅佐其它法律程序的,通常,成功率能达七成的,就可以去进一步争取。
其次,既然商标被驳回了,为何还要做驳回复审?
下面有四个理由,是代理行业建议大家做复审通常都会用的上的理由,小编觉得也有些道理,那么为什么要做复审呢,我们听听大家的建议是:
做驳回复审,其理由在于我们将有机会把商标成功的注册下来!
(1)做驳回复审,就多了一次交流的机会。商标都由人来审查的,每个人的思维,对于同一件商标,有些人就认定近似,有些人认为不是近似。对商标局驳回理由不服的,可以向商评委全面阐述自己的理由及观点。
(2)商标申请时,审查员是商标局的人,而做驳回复审,是由商标评审委员会进行审查的,后者更多的考虑商标实际使用情况!
(3)若你的商标已经投入生产使用,不将商标申请下来,对于企业来说是一种损失,而驳回复审就是唯一的途径。
(4)驳回复审可大大缩短取证时间。有些商标复审很容易成功,自复审裁定下达之后,很有可能在一年内即可领取《商标注册证》,而重新申请,将耗费更多的时间。
商标驳回复审,将有不小的几率获取成功,所以建议大家做驳回复审,争取机会;但若失败了,法院撤销商评委驳回复审决定的可能性很低,则不建议就被驳回复审的裁定再向法院起诉,当然也有一定的几率成功。如果法院也维持原判的话就证明这个商标彻底注册失败了,商家想要获得商标,只能选择商标转让,或者重新申请注册其它商标。
那么亚佳智产的建议是:
1、从管理者的经营角度来考虑,是否复审,取决于企业对这个商标的运营情况,如果不复审,企业是否能马上接受该商标无效,申请失败的结果,不能,那就只能选择复审,延长该商标在某种形式上的有效性。
2、从成功率的角度来考虑,多听听专业知识产权顾问的意见,听他们从法律角度上的分析,而不只是说复审的好处,复审再有好处,也得从技术层面上去看商标复审的成功率;
3、根据复审的成功率,在品牌经营上,考虑好是否准备“第二方案”。
总结
小编的建议是:谁的建议都不要听,听从您自己的判断,因为没有人会比您更知道这个商标的实际情况,失去与坚持对企业究竟有多大损失?就算是复审,也是对全局已了然于胸的去进行,不至于被代理机构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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