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需资料
1、当国受理通知书或注册证书复印件;
2、商标图样(电子版,应于受理通知书与注册证上一样)
3、商标代理委托书;
4、国际注册申请书;
5、申请人身份证明。
二、特别注意事项
申请进行马德里注册的商标,必须持有中国商标局颁发的商标受理通知书或商标注册证。
三、注册时限
1、商标国际注册的日期,以国家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为准。商标局在申请手续齐备的情况下,编写申请号,将申请书件寄达国际局。如果商标国际注册申请手续完备,大约需要3-4个月的时间,国际局可发商标注册文件。
2、申请中指定的各保护国家根据各自的国家法律受理审查申请。若申请保护的商标(即延伸保护的商标)在提出申请之日起一年 / 一年半内(协定国家一年内 / 议定书国家一年半内)被指定保护的国家驳回,申请人可根据该驳回的国家法律,委托代理组织进行申诉。若在上述一年 / 一年半期限内申请未被驳回(即未收到由驳回通知),则商标视为自动获得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