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76259222号“问水”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4]第0000327834号
申请人:江苏鑫常泰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亚佳智产(北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76259222号“问水”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至我局审理本案时,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3553208号“问水”商标因连续三年停止使用被我局撤销,申请商标与之已不存在权利冲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独任审查员:段 莉
2024年11月27日
附商标图样:
第76259222号第33类"问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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