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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类 烟草和烟草代用品;香烟和雪茄;电子香烟和吸烟者用口腔雾化器;烟具;火柴。

时间:2024-06-20   来源:亚佳智产

第三十四类

烟草和烟草代用品;香烟和雪茄;电子香烟和吸烟者用口腔雾化器;烟具;火柴。

(原2018版标题为:烟草;烟具;火柴。)

 

【注释】

2019版新增注释:

第三十四类主要包括烟草和烟具,以及某些用于吸烟和烟具的附件和容器。

本类尤其包括:

——非医用烟草代用品;

——用于电子香烟、吸烟者用口腔雾化器的调味品(香精油除外);

——烟用草本植物;

——鼻烟;

——某些与烟草和烟具有关的附件和容器,例如:吸烟用打火机,烟灰缸,烟草罐,鼻烟壶,雪茄保润盒。

本类尤其不包括:

——医用无烟草香烟(第五类);

——电子烟用电池和充电器(第九类);

——汽车用烟灰缸(第十二类)。

(原2018版注释为:

本类尤其包括:

——烟草代用品(非医用的)。

本类尤其不包括

——不含烟草的医用卷烟(第五类)。)

 

3401烟草及其制品

烟草340003,嚼烟340012,雪茄340013,非医用含烟草代用品的香烟340019,香烟340020,小雪茄340025,烟用草本植物*340028(原2018版名称为“烟用药草*”),鼻烟340033

※烟丝C340001,烟末C340002

商标局新增可接受的本组商品项目名称:无烟烟草,含薄荷醇的烟草,手卷烟,香烟用烟草,吸烟用烟草,过滤嘴香烟,非医用烟草代用品,烟斗用含薄荷醇烟草,卷烟,烟草叶,已调味的烟草,薄荷香烟,水烟用烟丝,小雪茄烟,雪茄烟,烟草筒芯用烟草,烟草(处理过和加工过的)

2020版删除商品:阿拉伯水烟用烟丝

 

3402烟具

雪茄及香烟烟嘴上黄琥珀烟嘴头340002,烟袋340004,香烟嘴340005,烟斗340009,雪茄切刀340014,雪茄烟盒340015,香烟盒340016,雪茄烟嘴340017,袖珍卷烟器340021,香烟烟嘴340022,香烟烟嘴头340023,烟斗通条340026,烟斗搁架340030,烟草罐340032(原2018版名称为“烟罐”),鼻烟壶340034,烟灰缸340036,吸烟者用痰盂340037,(防止烟草变干的)保润盒340038,水烟袋340045

2024版删除商品:吸烟者用口腔雾化器340041【此商品2024版删除后移入3407组】

 

商标局新增可接受的本组商品项目名称:

非贵金属制香烟盒,含薄荷醇的烟斗,非贵重金属制烟灰缸,电子水烟袋,烟斗压棒,香烟烟管,非贵金属制雪茄烟盒,雪茄剪,吸烟用痰盂,雪茄套,烟斗袋,亚洲长烟斗用护套,雪茄增湿器,电子烟斗,烟斗清洁器,雪茄烟匣,无烟香烟雾化管,亚洲长烟斗,非贵金属制香烟烟嘴,雪茄保湿盒,贵金属制烟灰缸,贵金属制香烟烟嘴,非贵金属制鼻烟壶,贵金属制雪茄烟嘴,贵金属制香烟盒,贵金属制雪茄烟盒,贵金属制鼻烟壶,吸入型烟草用加热设备,雪茄管,自动弹烟烟盒,雪茄烟烟嘴,雪茄烟切刀,磨烟器,带有火柴式打火机的烟灰缸,烟罐,薄荷型烟草替代品用烟

注:本类似群与第八版及以前版本1402贵重金属雪茄烟盒,贵重金属香烟盒,贵重金属雪茄烟盒(匣),贵重金属制雪茄烟盒,贵重金属制香烟盒,贵重金属制雪茄烟烟嘴,贵重金属制香烟嘴,贵重金属烟灰缸交叉检索。

 

3403火柴

火柴340001,火柴架340031,火柴盒340035

 

商标局新增可接受的本组商品项目名称:

石蜡火柴,硫磺火柴,非金属火柴架,非金属火柴盒,黄磷火柴,贵金属制火柴,安全火柴,贵金属制火柴盒,金属火柴架,金属火柴盒

注:本类似群与第八版及以前版本1402贵重金属火柴盒架,贵重金属火柴盒交叉检索。(原2019版注为:火柴架,火柴盒与第八版及以前版本1402贵重金属火柴盒架,贵重金属火柴盒交叉检索。)

 

3404吸烟用打火机

吸烟用打火机340007,点烟器用气罐340008,打火石340027,吸烟打火机用火芯340044

※吸烟打火机用丁烷储气筒C340004,丁烷气(吸烟用)C340005

 

商标局新增可接受的本组商品项目名称:

香烟打火机套,香烟打火机,吸烟打火机(非汽车用),吸烟打火机用液化气罐,雪茄用打火机,吸烟用煤油打火机

 

3405烟纸,过滤嘴

香烟过滤嘴340006,小本卷烟纸340010,烟斗吸水纸340011,卷烟纸340024

※烟用过滤丝束C340006

 

商标局新增可接受的本组商品项目名称:

过滤嘴,香烟滤嘴,烟草过滤嘴,香烟接装纸

 

3406香烟用调味品

除香精油外的烟草用调味品340042,除香精油外的电子烟用调味品340043(原2022版名称为“除香精油外的电子香烟用调味品”)

 

商标局新增可接受的本组商品项目名称:

除香精油外的电子香烟用调味品

 

3407电子烟及其部件(原2022版类似群名称为“电子香烟及其部件”)

电子烟340039(原2022版名称为“电子香烟”),电子烟用烟液340040(原2022版名称为“电子香烟烟液”)

2024版新增商品:吸烟者用口腔雾化器340041【此商品由3402删除后移入】

 

商标局新增可接受的本组商品项目名称:

电子香烟用尼古丁液,电子香烟盒,电子雪茄,用作传统香烟替代品的电子香烟,电子香烟用尼古丁替代液,用作传统香烟替代品的电子烟,电子烟用尼古丁液,电子烟盒,电子香烟,电子香烟烟液,销售时已填充丙三醇的吸烟用口腔雾化器,销售时已填充丙三醇的吸烟用一次性口腔雾化器

注:本类似群商品与第十二版及以前版本3402吸烟者用口腔雾化器,第十一版及以前版本3401电子香烟,电子香烟烟液,以及其他属于本类似群的已接受商品交叉检索。(原2023版注为:本类似群商品与第十一版及以前版本3401电子香烟,电子香烟烟液,以及其他属于本类似群的已接受商品交叉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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