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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12674858号第43类"君雅"注册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的决定

时间:2023-03-30   来源:亚佳智产

 关于第12674858号第43类"君雅"注册商标

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的决定

 

商标撤三字[2023]第W013445号

 

刘红伟:

龙佃平:

 

刘红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以无正当理由连 续三年不使用为由,委托亚佳智产(北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于2022年07月 08日向我局申请撤销龙佃平第12674858号第43类“君雅”商标在“活动房屋出 租”等全部核定使用服务上的注册。经审查,我局予以受理,并通知龙佃平在收 到我局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向我局提交其在2019年07月08日至2022年07月07日期间 使用该商标的证据材料。

龙佃平在指定期限内未向我局提交其使用第12674858号第43类“君雅”商标 的证据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 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的规定,我局决定:撤销第12674858号 第43类“君雅”商标,原第12674858号《商标注册证》作废,并予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商标注册人龙佃平如对 我局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审。

 

附商标图样:

第12674858号第43类"君雅"如下:

 

 

 

 

2023年0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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