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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14359944号第3类"麻吉贴"注册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的决定

时间:2022-03-11   来源:亚佳智产

 关于第14359944号第3"麻吉贴"注册商标

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的决定

 

 

标撤三字[2022]W012473

 

彭龙

纽崔灵科技有限公司

 

彭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以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为由,委托亚佳智产(北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于2021年05月31日向我局申请撤销纽崔灵科技有限公司第14359944号第3“麻吉贴”商标在“化妆品”等全部核定使用商品上的注册。经审查我局予以受理并通知纽崔灵科技有限公司在收到我局通知之日2个月内向我局提交其在20180531日至202105月30日期间使用该商标的证据材料

 

纽崔灵科技有限公司在指定期限内未向我局提交其使用第14359944号第3“麻吉贴”商标的证据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的规定我局决定销第14359944号第3类“麻吉贴”商标原第14359944号《商标注册证》作废予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商标注册人纽崔灵科技有限公司如对我局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审

 

附商标图样:

 

第14359944号“麻吉贴”商标如下:

 

 

2022年03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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