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21207284号第45类"欢聊"注册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的决定
商标撤三字[2021]第W086064号
彭龙:
苏州市盛世众易乐网络有限公司:
彭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以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为由,委托亚佳智产(北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于2021年06月17日向我局申请撤销苏州市盛世众易乐网络有限公司第21207284号第45类“欢聊”商标在“社交陪伴”等全部核定使用服务上的注册。经审查,我局予以受理,并通知苏州市盛世众易乐网络有限公司在收到我局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向我局提交其在2018年06月17日至2021年06月16日期间使用该商标的证据材料。
苏州市盛世众易乐网络有限公司在指定期限内未向我局提交其使用第21207284号第45类“欢聊”商标的证据材料。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的规定,我局决定:撤销第21207284号第45类“欢聊”商标,原第21207284号《商标注册证》作废,并予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商标注册人苏州市盛世众易乐网络有限公司如对我局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审。
附商标图样:
第21207284号“欢聊”商标如下:
2021年12月23日
推荐文章:
相关文章:
主办:北京亚佳智产顾问团队
© 2005-2015 亚佳智产(IP1982.COM) 版权所有 网站备案号:京ICP备160051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