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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货分享】为啥 “舌尖上的中国”这七个字没有版权?

时间:2019-03-19   来源:亚佳智产

         马某等出版了图书《舌尖上的中国》,其内容系按一定的主題和題目汇编选入了106篇名家关于饮食的散文.中央电视台制作了与原告书同名的紀录片《舌尖上的中国》,且与原告图书同为饮食題材。中央电视台后编著了《舌尖上的中国》一书并出版。马某等认为中央电視台未经许可擅自出版同名作品侵犯了其著作权。

       


那么真的侵权吗?

法院认为:涉案书名舌尖上的中国”系两个通用名词的简单组合,且该书仅有6个字,缺乏相应的长度和必要的深度,无法充分地表达和反映作者的思想感情或研究成果,法体现作者对此所付出的智力创作,故该书名本身不包含任何思想内容,不符合作品独创性的要求,并不是作者思想的独特表现。“舌尖上的中国”此6个字的组合不是我国著作法所保护的作品。

 

亚佳智产提醒:做版权登记的朋友,如果你的中文商标没有取得商标专有权,那么通过版权登记也是无法获得文字本身的专有权利的,即使你拿到著作权登记证书,最多,你的中文如果有特殊设计,那么可能字体受到保护。所以,文字商标进行版权登记,并不能解决商标专用权的实质问题,二者不能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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