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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21483813号“AESA及图”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19-01-22   来源:亚佳智产

 关于第21483813号“AESA及图”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18]第0000041152号

   

  申请人:义乌广沛贸易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亚佳智产(北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1483813号“AESA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我委认为,申请商标由英文“AESA”“AGROPECUARIA ECOLOGICA SIERRA DE ALCARAZ”及图构成,与商标局引证的第6195604号图形商标、第6138780号“天业恒基 TYANHOME”商标在整体外观、呼叫等方面具有较大差异,未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委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由我委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

合议组成员:徐鲁寅
汤茜
王珊

2018年0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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