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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67766763号“Vivi's HealthyKitchen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4-03-14   来源:亚佳智产

 关于第67766763号“Vivi's HealthyKitchen及图”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4]第0000003981号

 

申请人:天赋星球(香港)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亚佳智产(北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7766763号“Vivi's Healthy Kitchen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第41095635号“VIVIESTATE”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已被提起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撤销申请。

经复审查明:引证商标在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撤销程序中被决定继续有效。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在字母构成、呼叫、整体视觉效果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相关公众在施以一般注意力的情况下能够区分,不致对商品的来源产生混淆、误认,未构成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附商标图样:

第67766763号“Vivi's HealthyKitchen及图”如下:

 

引证商标第41095635号商标:

 

 

 

合议组成员:陈红燕

常兆莉

李颖

2024年0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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